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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那个「他」》 (第5/7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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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将可可盖上杯盖,递给了他。他拿着可可,转身离开了。

    「谢谢。」

    我又瞧上他的背影,浅浅笑着。

    甜味很浓重,虽然只是单相思,仍然依恋着这般感受,外头杉树随着温和的风飘荡着,很舒服的一幅画面,是他走进那样的风景,美化着,在我眼中成了张图,铭刻於心。

    ?第五章?

    之後每天,我都把他会用到的东西整理乾净,像是桌椅、垃圾桶、柜台等。

    那天後的下一天,他进来丢了垃圾,我害羞地躲到柜台下,想到可以拿手机跟他要个联络方式,余光见到他看了我一眼,但当我站起来,他却要走了。

    二天,他进来,放好背包在他要坐的位置上,然後又压下头整理他完美的浏海,空手来柜台。我注意着他,却没注意到前面的一名客人要买咖啡。我发现後,赶紧做了咖啡,然後看到他又往位置走回去。我点了咖啡机的「美式」,再转回身,原来他是去拿钱包。

    他看见我在看他,很快地回避掉眼神,我好像领会到了什麽……

    柜台上多了一盒草莓巧克力,原来他不只是去拿钱包,还拿了商品。我因为刚才的领会,手速变得缓慢,愣愣地看着他发呆。

    他不再看着我。

    我找了钱给他,他急着跑走,钱没拿好,脸转回来想皱眉,但余光见到我的注视,他将眉头松了开,抓好钱,冲回座位拿背包,往外跑了出去。

    心思太多、太乱的我,以为他是看到我害怕或讨厌了呢。

    2

    下班坐公车回家的路上,我想了想,其实他应该是为了赶公车才着急,而不是因为我。

    三天,他来买巧克力牛N,由於上次他有麻烦我加热,天气也冷,但他这次没主动请求,我就先问了。

    「牛N要加热吗?」

    「不用。」他低着头看手机,不看我。我又发楞,手还放在牛N罐上。他余光瞄到,又说:「不用。」

    我才松开手,又要胡思乱想时,听见他用软糯的声音,轻言细语地道谢:「谢谢。」

    「谢谢~」

    我下意识回应,那语气像得无事发生,好像刚才的微妙气氛是多余的。

    四天,他靠在落地窗上,看着手机,眼神逐渐呆板,发起呆来。

    「手机是有多无聊,要不看看我吧。」默默想着狂妄之语。

    早餐不买呢,就去搭车了。

    2

    要再隔个三天才能看到他了呢……

    礼拜日跟一有排假,他假日不会来,所以礼拜六也看不到他。

    只是因为他不再看我,就打退堂鼓了,我是不是太弱了?

    唉,真难熬,每天都在思念他,这样会很痴吗?好像有那麽一点,但要是能克制,我早就克制了……

    五天,终於又能看到他了。我眯着眼笑着,他放下背包,走来柜台,才要去拿商品,看了看手机,疾然地奔了出去。

    嗯……好喔,是公车来了吧。我挂着的笑脸变成尴尬的笑脸。

    他就像阵风一样,飕得我心寒。

    六天,他难得地坐在左边第一排第一个座位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离得大门近些,好赶公车。

    果然,不到几分钟,他急忙收起背包,奔了出去,远远地,见着他闯红灯,就为了追上公车,那瞬间,他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他,毕竟人跑得再快也不会有车开得快,万一有车突然开了过来怎麽办……

    那时候没意识到,最不合理的……公车并不会只有一台,他可以等下一班,何况时间还那麽早呢,大学的课再早也是早八,他那麽六点半就去到学校g嘛呢?

    2

    之後几天都没来,我很难过但也好好准备,要把下次见到他当最後一次,台词也都要先想好,不能再让机会溜掉。

    隔了十天之久,他终於又出现了,但我紧张到把整间超商绕了好几圈,还是抑止不住紧张,无法过去跟他说话,没想那次真的是最後一次……

    连天气也不让人舒心,好难受……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吗?

    雨中的泥沼,陷入了我对他单独的回忆,太深了,而看不见他记忆里的我,是什麽样的?有没有可能,他并未关注过我?烂了的雨水味,停滞在我鼻腔里,久久挥之不去,没有带伞,只好淋了一身的遗憾。

    ?第六章?

    这场遗憾,伴随着我二月初的离职,一起打包在行李,回老家过年去了,我想着要是过完年把他忘了那就忘了,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刻意地记起,有种不想将他忘了的固执。

    在日日回忆之下,记忆犹新,於是我决定要勇敢一次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二月下旬,由於自己的事情还有很多,所以没办法立刻去找他,时间拖着、拖着,我越来越没信心了,因为他很大机率忘了我是谁,距离上次见他已经一个月了,他也有自己的社交圈跟学业顾虑等,应该不会记得我这号人物,加上我又对自己的外在、才华等没信心,觉得自己没有追求成功的赢面,我又想放弃了……

    可是真的好想他啊!所以还是想去找他,只是打算远远地看着他就好,毕竟我连要到联络方式都是个难事吧,一向将「搭讪」当成很随便、肤浅的我,一句跟陌生人直接要联络方式的话都不会……

    2

    而且我外宿的租屋处离那间超商有段距离,要在早上六点半出现在老远的那间超商,是多麽不易,并且我听熟客建议,为了给好的第一印象,就必须四点就起床化妆、五点得搭上公车,不然他六点二十五分就会出门等车,再晚我就赶不上了,而公车还得换乘,总地加起来,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程……

    那时想想,好像不是那麽需要执行这样的超乎常人的执着,或甚至可以说是疯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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